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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押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28 阅读次数:

S13押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图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3、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一天联系公司;会议当天请携带上述对应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现场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S13押注。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丹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吴丹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终了。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详见附件)

  吴丹伟,男,1983年10月生,侗族,党员,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矿物加工专业,获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柳钢股份烧结厂副厂长,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柳钢股份原燃料采购部党总支书记、副部长,现任柳钢股份副总经理,原燃料采购部党总支书记、部长,柳钢股份进出口公司经理S13押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有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丹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9人,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增补吴丹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终了。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22年6月7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柳钢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2-031)。